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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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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怎么算运费?坐火车受伤火车站有责任么?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3日 来源: 厦门合同律师   http://www.whjjhtjfls.com/

  王伟栋律师,厦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群翔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怎么算运费?

日常中亲戚朋友、同事、合作伙伴等熟人进行买卖交易时,往往都只会口头约定运费事宜,即便是签了买卖合同,也是非常简单的,很少会特意对运费进行专门的约定。事实上,合同没约定运费,托运人、收货人双方对谁承担运费又各执一词,承运人又可能横插一脚,这是非常容易引发纠纷的。


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托运人与收货人谁担责


工作生活中,买卖合同没有约定运费的情况并不少见,多数发生在熟人之间,如朋友、合作伙伴等,一般情况下,基于信任、继续合作的可能等因素考虑,双方都会按照口头约定履行给付运费的义务的,但因运费巨大等因素,朋友、合作伙伴反目,以致发生运费纠纷的情况很常见。在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时,出现纠纷的,可以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两者谁承担运费:


1、当事人对运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约定,明确由谁承担运费。


2、若双方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一般而言,货物自提的,运费由买方承担;送货上门的,运费由卖方承担。


3、如果依照前一原则仍不能确定的运费由谁付的,当事人可以收集证据资料到法院起诉,通过诉讼解决运费事宜。


合同没有约定运费,承运人可向托运人收取运费


当托运人与收货人没有约定运费,而发生纠纷的,通常任何一方都不会向承运人支付剩余部分或全部运费,导致承运人提供货物运输服务后,无法正常收取到运费。这时承运人该向谁收取运费呢往往很多人都无法非常确定。


实际上,在承运人完整提供运输服务后,就有权要求获得所有的运费,不管是货到付款拒付,还是预付款不支付尾款的,承运人都有权向托运人索取运费。因为通常承运人只与托与人存在货物运输合同关系,承运人是为托运人运输货物,为托运人提供运输服务的,当承运人送完货,托运人有最终的付运费的责任。


若承运人与托运人就运费事宜未能协商一致的,承运人可以通过法律措施要求托运人履行支付运费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损失,如逾期利息。


当然了,一般情况下,托运人、收货人,甚至承运人三者间,很少会因为运费打官司的,除非涉及的运费数额大。所以当运费金额较大时,各方又未能协商解决的,我们建议最为妥当的是委托专业运输合同律师协助追偿,必然要可直接让律师到法院起诉。



坐火车受伤,火车站有责任么?

  坐火车受伤并不少见,因为火车是很多人会选择的交通工具,价格实惠速度也快,在节假日就可以看到人群拥挤,因此受伤也就时有发生,而很多乘客却不清楚能不能找火车站赔了。尤其是在火车行驶过程中受的伤就更不知道了。


  原则上,乘坐火车的过程中受伤的,火车站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乘客在购买火车票之后就和火车站之前存有客运合同关系。火车站作为承运人有保证乘客的人身安全的义务,即在运输中将乘客安全送达到目的地。乘客受伤的,作为承运人的火车站或铁路运输公司赔偿乘客相应的损失。


  不过,如果有如下情况致使乘客受伤的,火车站是没有责任。


  1、乘客自身的健康原因,如乘客本身就患有心脏病或者高血压,在乘车的过程中旧病复发,致使伤亡的,火车站不存在过错,不需要担责。


  2、受伤是由乘客本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所造成的,如车上工作人员多次提醒不能把过重的行李放于高处,乘客还是不听劝,认为没有问题把行李放于头顶,后来行李掉落砸伤本人。这种情况受伤是乘客自身造成的,火车站没有赔偿的义务。


  在确定受伤是符合火车站赔偿的情况下,可以先和火车站就赔偿的金额协商处理,双方若能自行协商能省时省力,皆大欢喜。


  如果火车站不肯赔偿或者不满意赔偿的数额,可以积极到法院起诉,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最后,坐火车受伤可大可小,一旦受伤了就要及时地固定证据方便日后索赔,如果情况较严重的,建议找个律师介入,可以争取赔偿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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