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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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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 房产合同丢了怎么办

添加时间:2022年7月23日 来源: 厦门合同律师   http://www.whjjhtjfls.com/

 王伟栋律师,厦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群翔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

  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从字面上都属于一种保管人保管物品的合同,保管人与仓储人的过错也一样吗大家是否了解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两者到底有什么区别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区别,大家可以了解一下。




  一、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的概念


  仓储合同,又称仓储保管合同,是由仓库营业人为存货人保管储存货物,存货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保管合同,又称寄存合同,是由保管人保管另一方当事人交付的物品,并返还该物的合同。由以上含义可知,两类合同都提供保管服务,保管合同的范围较仓储合同更广,是包容与被包容的关系。


  二、仓储合同和保管合同有什么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是:


  1、保管合同为实践性合同,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仓储合同是诺成合同,合同自双方订立合同时成立。


  2、保管合同可以是有偿、无偿的,仓储合同为有偿合同。


  3、保管合同的保管人不要求具有特定身份,仓储合同的仓储营业人须为有仓储设备并专事该类业务的人。


  4、过错


  保管、仓储合同的保管人均为过错;


  无偿保管人仅对其故意及重大过失负责;


  第三百七十四条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


  合同法】第三百九十四条储存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仓储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因仓储物的性质、包装不符合约定或者超过有效储存期造成仓储物变质、损坏的,保管人不承担损害赔偿。


  5、贵重物品的保管


  声明义务,否则按一般物品赔偿。


  第三百七十五条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毁损、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


  6、第三人对物主张权利时,除被保全或执行外,保管人应当履行向寄存人返还原物的义务。





房产合同丢了怎么办

  在购买房产时一般是需要签订一份房产合同的,我们一定要看管好自己的合同,一旦丢失了,我们就要想办法补救,那如果房产合同丢了怎么办办理房产合同注意事项有哪些房产合同备案要多久针对这几个问题下面为您解答疑惑,希望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一、房产合同丢了怎么办

  房产合同一般出卖方手持一份,购房者一份,但如果购房者要办理银行按揭的话,购房者的那份合同要放在银行里。


  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时,需要将四份合同都拿到房管部门。因此,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购房合同,如果不小心丢失,一定要及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


  购房合同未做预售登记,在购房的合同没有做预售登记前,如果购房者合同丢失,只需将剩余的合同作废,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费用是一份合同的工本费,约五十元左右。


  预售登记后,办理银行按揭前。如果购房者丢失合同,所采取的措施是在报纸上刊登声明合同作废,三个月期满后,拿着报纸去做预售登记的机关申请注销所签订的那份合同,然后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再去做预售登记。这期间购房者需要支付的有刊登声明的费用,合同的工本费,新合同的印花税。


  二、办理房产合同注意事项

  第一项、关于五证陷阱:

  我国的的房产管理法中有规定,开发商必须有"五证"才有资格完成交房,如果五证不全的话,可能导致买受人不能取得房产证甚至导致购房合同无效。


  第二项、关于公摊面积陷阱:

  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中第五条只对建筑面积出现变化的处理形式进行了规定,这样的话有的开发商就会钻空子,提高公摊面积减小使用面积,而总的建筑面积还是不变。


  第三项、关于房产证陷阱:

  在房产部门同意的购房合同格式第十五条并未说清条款中"规定期限"是指法定的还是约定期限,也就是说其中房产证的办理取得,表面上好像有期限限定,但是其日期不明。如果是资质较差的开发商就很有可能会拖延颁证,甚至直接不予办证。


  第四项、关于书面通知陷阱:

  合同中会对相应的通知义务进行约定,但是如果说开发商不能如期履行义务,那么延期后其可以在售楼部张贴书面公告,但是在日期上写明约定的日期。还可以将公告辩为书面通知,以推托自己的。


  第五项、关于所售房屋的坐落位置陷阱:

  开发商开发多个楼盘时,有的买受人可能是以相抵较高的价格买得是位置较好的某号楼,但是交房时该楼号有可能就变成了相同结构位置不好的楼层。


  第六项、关于所售房屋的抵押陷阱:

  有的开发商为了盘活资金,在建设前期的时候会将土地使用权抵押,进而可以进行在建建筑物进行抵押。如果此类房屋出售,那么开发商在破产时,买受人的产权其实是得不到保障的,其产权是属于抵押权人的。因为买受人还未得到房产证,不具有物权。


  三、房产合同备案要多久

  客户签订商品房购房合同后,开发商会将购房合同集中递交到房管局进行备案,此过程一般需要三十天时间。如客户为按揭购房,待购房合同在房管局备案完后,还需再将客户的所有贷款资料递交给按揭银行进行审核,办理抵押贷款手续,此过程的办理时间一般也需要三十天左右。待以上手续全部完成后,签约中心会通知客户领取购房合同。


  备案是指向主管机关报告事由存案以备查考。行政法角度看备案,实践中主要是《立法法》和《法规规章备案条例》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第十二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的《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精神,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提供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应当办理备案。未经备案,不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而对于没有备案的网站将予以罚款和关闭。


  以上就是为您详细介绍的关于;房产合同丢了怎么办;的相关知识,现实生活中如果发生房产丢失的情形,这时需要到相关单位重新签订一份合同。如果你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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