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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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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实案例|如何第一次起诉就成功离婚

添加时间:2022年9月8日 来源: 厦门合同律师   http://www.whjjhtjfls.com/

  律师观点分析

  一、案件概述:

  原、被告于2003年10月6日登记结婚,后因感情不和,自2015年双方分居,之后双方本以就离婚达成一致,最后被告反悔,无奈起诉至法院。

  二、案件焦点:

  1、原告能否在被告的经常居住地所在法院起诉离婚;

  2、是否应当判决原、被告离婚;

  3、是否应当对被告的财产采取保全措施。

  三、案件结果:

  原、被告调解离婚,并对财产分割达成一致意见。

  四、律师评析:

  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故本案原告可以向被告经常居住地(即暂住证或居住证上载明的地址)所在法院起诉;

  2、根据原、被告双方的居住证载明的时间显然双方已分居满两年,符合法定离婚条件。(实务中,法官有可能认为居住证地址不一定是双方实际居住的地址,故建议提供相应的租房合同、居委会证明或者录音证据等)

  3、因离婚案件系涉及人身性,法官常常秉着“宁拆一座庙,不拆一桩婚”的想法,如不符合法定离婚条件,第一次起诉离婚往往判不离。所以对被告采取保全措施仍有必要,可以避免对方转移财产,如对方对财产较为敏感,也可以作为调解离婚的砝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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