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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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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回证据的时间 经济纠纷导致的经济案件立案标准

添加时间:2022年10月23日 来源: 厦门合同律师   http://www.whjjhtjfls.com/

  王伟栋律师,厦门合同律师,现执业于福建群翔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王伟栋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撤回证据的时间

  对于经过质证的证据撤回的时间应当有明确的规定,否则任意时间的撤回会造成庭审秩序的混乱,也有损法律的权威。笔者认为,经过质证且符合撤回条件的,应当在法庭辩论结束之前。证据撤回不等于撤诉,撤诉是当事人放弃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表现。而撤回证据,一般是有利对方的证据,这其实是当事人在规避法律,完全是在牺牲对方的利益,如果任由当事人在宣判之前撤回不利证据,这样是有损法律公平正义的,也违背了诉讼法的立法目的。

  通过学习了为大家带来的这一篇文章,我们了解到了法庭辩论终结前当事人享有的诉讼权利包含哪一些。每个人都有各自的权利和义务,只有实现了个人的义务才能够享有相应的权利。

经济纠纷导致的经济案件立案标准

  一般而言,经济纠纷只要符合以下条件就可以立案,与标的多少,没有关系,以下是相关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 起诉条件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有明确的被告;

  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第一百二十条 起诉形式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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